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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就全國人大涉港決定發(fā)表談話

文章來源:新華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1-03-11 17:25:29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蘇向東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fā)言人臧鐵偉11日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涉港決定發(fā)表談話如下:

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選舉制度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并公布施行這一決定,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從制度機制上全面貫徹、體現(xiàn)和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確保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的一項重大舉措。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充分考慮了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有關選舉制度的現(xiàn)實需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具體情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選舉制度作出新的憲制性制度安排。這一制度安排,符合依法治港的原則,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有利于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有利于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憲制秩序,有利于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治理效能,對于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wěn)定具有重大意義。國家各機關、各地方和各方面,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都必須認真實施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確保中央對特別行政區(qū)的全面管治權得到有效落實。

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結合今年兩會期間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的意見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根據(jù)憲法、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規(guī)定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明確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要素內容,及早啟動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程序,全面準確地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要求和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有關機構將在下一步工作中,認真聽取、研究和吸納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立法工作,為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wěn)致遠提供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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